有一個問題始終困擾著大家,市盈率高好還是低好即究竟多少倍的市盈率為合理?目前的股市究竟有沒有投資價值?
很多人會和同期的境外市場對比,如美國道瓊斯指數平均市盈率為15倍左右,納斯達克綜合指數市盈率為30倍左右;日經225指數市盈率為22倍左右;德國DAX指數市盈率為18倍左右。中國香港恒生指數市盈率為10倍左右。那么,究竟該怎么比較這些不同市場的市盈率?如何找到中國股市的價值中樞?是不是只有與美、德、日股市的市盈率一致了才算合理?如何看待香港股市的偏低市盈率問題?
前不久,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劉俏就美國股市市盈率作出了如下分析,給我們很大啟發(fā):2015年4月15日,納斯達克2599家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1倍,中國深圳429家創(chuàng)業(yè)板公司市盈率95倍。但納斯達克扣除蘋果、谷歌、微軟后市值小于300億元人民幣的公司有2353家,平均市盈利88倍;市值小于200億元人民幣的公司有2264家,平均市盈率112倍;市值小于100億元人民幣的公司有2043家,平均市盈率572倍。
筆者認為,這一分析的重要價值在于,還原了實事求是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基本原則。不僅每個市場的總體構成不同,每個公司的體量、質量、前景也大不相同。簡單拿某個市場的數據去套另外一個市場,可能會面臨重重問題。
筆者希望,政府監(jiān)管機構、大型投行、智囊機構就這一問題,盡快組織力量作出深入研究,達成“基礎性共識”,降低其對公眾基本判斷的誤導性影響。在這個“基礎性共識”的基礎上,進一步明確:哪些問題屬于制度性問題,股指期貨開戶條件可以通過加強治理來解決;哪些問題確實只是市場自身應有的現象,應由市場自己調節(jié)。
當然,我們對于局部的、個別的,與公司基本面大相徑庭的市盈率泡沫,也要嚴肅對待,不能掉以輕心,自我麻痹。而是要實事求是看待市盈率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