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年前,一位離職同事向我借1000元,約定3個月后返還。
他說,短期內(nèi)缺錢,找到工作后一定還錢。
共事期間,相處還算融洽。礙于臉面,我借了,保險起見,只借了500元。
借錢后的數(shù)天里,我得知所有同事全被他借了一個遍。他向工作年限較久的、身居管理崗、關(guān)系較好的同事借3000元,向我這樣的中年人、基層員工借1000元。可惡的是,他連實習生都沒有放過,直接開口500元。實習生到手工資不過4000元,扣去房租、伙食費用所剩無幾。一位善良的實習生竟然轉(zhuǎn)給了他500元,自己還在用借唄還款。
在3個月中,他的朋友圈精彩紛呈,有阿勒泰的峰巒疊嶂,有穿樓而過的重慶地鐵,有人頭攢動的夫子廟。他在新疆烤著全羊,在重慶燙著火鍋,在南京喝著老鴨粉絲湯。送給女友的是一籮筐巧克力,出游乘坐的是飛機,情人節(jié)發(fā)的是520元紅包截圖。
敢情他拿著我們的錢,和女友游山玩水去了。
三個月后,他果然不肯還錢。公司人事意圖將欠錢不還的事發(fā)到各大群人事交流群里,以此相要挾。他不為所動,換了手機號,刪了聯(lián)系方式。不知又去那個城市,和女友逍遙度日了。
他總算良心未泯,把實習生的錢全還了,只是其他人的錢再無著落。
離職同事只是借錢不還的典型,我曾經(jīng)借出不少錢,至今仍未拿回錢款。即便如此,我還在借錢,借更多的錢,給更多的人。
粗略地統(tǒng)計一下,有數(shù)百人、甚至上千人欠我的錢,總欠款在30萬左右。
為什么我仍然愿意借錢?
因為我相信P2P。
我更愿意通過P2P借給陌生人,而非通過現(xiàn)金、微信、銀行卡、支付寶借錢給熟人。礙于臉面,我不會為了幾百塊、幾千塊,厚著臉皮討要錢款。我也不可能放下工作,去異地追款。但P2P可以,催收是他們的工作,不必顧及臉面。P2P握有借款人的抵押物,而我沒有。即便借款人不還錢,P2P還有第三方擔保。
人很奇怪,我相信P2P,卻不再相信借錢的熟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