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州市房管局局長王廣國等官員日前向公眾詳解 《關于促進房地產業(yè)持續(xù)穩(wěn)定健康發(fā)展的若干意見》。
此舉可謂一箭雙雕:既增加了保障房供應,又促進了商品房銷售。但仔細觀察,因為政府充當“買房人“”將面臨很多問題,操作起來相當復雜。如果處理不好,所產生的問題遠遠超越了房地產范疇。
首先是難以說服公眾。政府購買空置房的每一分錢都來自于納稅人,從救市的大背景來看,其動機主要是幫開發(fā)商來消化空置房,至于增加保障房供應則是次要的,這顯然難以讓納稅人滿意。更重要的是,大量購買空置房很可能占用大量公共財政資金,從而擠占其他公共投入,而住房問題只是公共問題的一小部分,對普通買房人而言這又很不公平。
其次,政府購買空置房很難操作。一個問題是購買價格難以確定。如果購買價格過低,開發(fā)商顯然不會答應;如果購買價格過高,必然會引起公眾不滿。因而就價格問題,政府難以應對,或者說難以擺脫質疑。
另一個問題是政府買誰的房子。在目前樓市普遍低迷的情況下,政府這個“買房人“”顯然比“萬人購房團“”更耀眼,無疑是開發(fā)商爭奪的對象,如此,廉潔、公平問題就難以保證。
可能在政府看來,完全可以通過陽光手段來打消公眾的憂慮,但在筆者看來,實際操作中很難完全陽光起來。近年來,因房地產而倒下的官員不在少數,事實證明陽光并沒有灑滿房地產的每個角落。必須要意識到,政府購買空置房,既有可能讓開發(fā)商產生依賴,又有可能導致廉潔、公平等問題。因此,筆者認為在購買空置房這個問題上,政府應當理性、謹慎